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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夫是画师,妙手丹青,极爱给我画像。
可奇怪的是,画上的我从来都没有五官,平坦的脸上只有一颗小小泪痣。
他曾笑着跟我解释,这叫留白。
直至某天,他深爱十年的白月光回国。
我惊讶地发现,那个女孩有着和我一般无二的身形,甚至眼尾处有颗同样的小痣。
未婚夫和兄弟喝的酩酊大醉:“难道我真的要娶一个我不爱的人?
“如果不是上床捂住她脸时和念念像,我怎么可能和她结婚?”
我并不在意,依旧买婚纱,找场地,订钻戒。
未婚夫当众挖苦我是一条打不走的狗。
直至他看见我挽着初恋的手,一步步走上殿堂。
……沈妄的手向来好看。
骨节分明,白净修长,看起来单薄却具有力量。
这双手助他功成名就,挥洒自如。
也助他俘获无数女孩芳心,包括我。
而此时此刻,这只被众人誉为神吻过的右手正死死捂着我的嘴巴,几乎要将我下半张脸整个盖住。
沈妄的吻细细密密爬上来,落在我眼尾那颗泪痣时,重重碾了碾。
我抓紧身下床单,有些喘不上来气。
他说:“年年,年年……我爱你。”
我注意到,沈妄在叫我名字时尾调很奇怪。
并不是二声上扬,而是微微下沉。
就像是……念念。
念念。
我们呼吸纠缠时,沈妄的手机不适时响了两声。
他没在意,随手捡起就要调静音。
却在看清屏幕时愣了愣神。
沈妄眼神几乎在是刹那间变得可怕至极。
他手指在屏幕上飞快游走,打了几个字后便没有丝毫犹豫从我身上离开,留下一句“我突然有事”就冲到卫生间洗澡。
我有些不知所措,捡起他的手机看。
是一个女孩给他发短信:沈妄,我回来了。
来见一面吗?
沈妄回复很简短:等我。
我看到了。
他给那个女生的备注就是这个。
念念。
“谁让你动我手机的?”
沈妄刚从浴室走出,整个人身上带着一层水气,极少见地冲我发了脾气。
我问:“念念……这是谁?”
沈妄看着我眼睛,良久后缓缓道:“朋友。”
是什么朋友。
值得他半夜一点往外跑,特意换上一身最干净的西装,整理好发型,甚至喷了几下香水?
我抿唇,第六感告诉我沈妄绝对在瞒着我些什么。
“别多想了,就是出去叙叙旧。”
沈妄嗓音沙哑,“年年,你总要对我有些最基本的信任。
毕竟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。”
奇怪的是。
他现在叫我名字倒是字正腔圆。
我望着他匆匆离去背影,不知怎的有股怅然若失的感觉。
心底有了猜测,我便起身,去书房翻沈妄的高中毕业照。
我清楚,就算是这次我不在意,往后婚姻漫长几十年里,这件事也会化作一根尖刺,时不时狠狠扎我一下。
可说到底,我也还是带着期盼的。
很快,我在抽屉最底部翻到了那张照片。
沈妄把它保护得很好。
即使已经过去七年,它依旧崭新如初。
我飞速扫过最下面那栏写着名字的白色小框。
果不其然。
在最后一行倒数第三个位置,我看到一位长相十分甜美的女孩。
她身材和我很像,发型也与七年前的我一般。
更重要的是,眼尾下方有颗同样的小痣。
她叫,顾念念。